月使用费 ¥228 用满6个月可随时退还
随用随还
1. 6个月后可随时退还,使用方无需承担额外使用费提前退还服务费用;但若服务期未满12个月,客户需承担退机运费。
2. 若6个月内退还(即实际服务期不足6个月):当实际服务期N不足3个月时,本立租将收取额外3个月使用费作为随用随还服务费;当实际服务期N已满3个月且不足6个月时,本立租将收取额外(6-N)个月的使用费作为随用随还服务费(即加上服务费共收取6个月的使用费)。同时客户需承担退机运费。
3. 服务期结束且不再续约时,设备需退还给本立租。
4. 由于退机运输造成的设备损坏,由客户和承运方承担损失。
到期归还本立租,6个月后可随时退还,未满6个月退还需缴纳服务费
服务期36个月,平均月使用费约228.00, 1-36期:228元/月
自然月
每个月的账期从当月1号到最后一天。例如:5月1号~5月31号、6月1号~6月30号;
如果首月不是从1号起租的,那么将独立计算账期,即从起租日到下月最后一天为首月账期。例如:5月15号~6月30号。
月使用费 ¥220 用满12个月可随时退还
固定租期
1. 固定租期签订的最低租期为一年(12个月),原则上甲方须待租赁期满后才能终止租赁退还设备,若甲方提前退还设备,则乙方有权收取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额的50%作为违约金;
到期归还本立租,12个月后可随时退还,返还剩余使用费
服务期36个月,平均月使用费约220.00, 1-36期:220元/月
自然月
每个月的账期从当月1号到最后一天。例如:5月1号~5月31号、6月1号~6月30号;
如果首月不是从1号起租的,那么将独立计算账期,即从起租日到下月最后一天为首月账期。例如:5月15号~6月30号。